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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惠謙法師講華嚴發菩提心章(43)

2025-12-26

 

(前面已經 菩提心章的前四觀說完,下面進入第五觀 理事圓融義)

第五理事圓融義者,亦有十門。

(細說理事圓融義的十門)

…..

 

第三事法存泯門,事相隨理,存亡自在,亦融成十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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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

第三事法存泯門,事相隨理,存亡自在,亦融成十義。

前面第二 是用隱顯的角度來觀察法界緣起,現在 用存冺來觀察!

存 就是存在,冺就是冺絕 就是消亡不存在;事法本身具足 理體空性之理,事法 的理 就是冺絕有事法的存在 故稱為亡,但又不廢於事法的緣起上的不同跟存在的價值 故說存,故稱為 事法存冺具足之門,要存要亡都本來具足自在,可以融為十種義來觀察!

第二是講理,第三也講事也講理

隱 就是隱藏不見,顯 就是顯現!用理來看!

存跟冺 是從事來看,事隨著理,可以存也可以冺!

好比 浪 是有 也可以說沒有;浪顯 是有 浪是虛妄故稱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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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以事全理故,事泯也。

二、以理全事故,事存也。

三、以前二不相離故,亦存亦泯。

四、以二相奪故,非存非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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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

一、以事全理故,事泯也。

事相全部就是理體,故說事相是空 是冺!

好比浪 全是水性,故說浪不可得!故說冺除浪相!

 

二、以理全事故,事存也。

以 理 全部可以顯事相不可思議的作用,那麼緣起的事相就存在了 可以看見了!

好比 毛巾,毛巾是空性 就毛巾不可得;毛巾因為空性的因緣而顯故說存!

 

三、以前二不相離故,亦存亦泯。

以前面兩者 不相分離故,事跟理 不相離,故 說亦存 也可以說是互相不存在 兩者都不衝突!

毛巾 從緣起即性空 故毛巾不可得;可性空緣起 故顯毛巾可得!

 

四、以二相奪故,非存非泯也。

第三從前面 兩個都存在的角度看,現在第四 從前面兩個都被奪 都不存在的角度來看!

好比 奶粉 跟 水 變奶水,則 奶水中 無奶粉 也無水 這是從融合後兩者都消失來看;前面第三奶水中 有奶粉跟水的成分 兩者不相離故說融後後兩者都存在!

故第四從相奪的角度去看!

例如:生活中的逆境,別人給我們為難,也存在幫助我們 也存在陷害我們,幫助我們是從成就的逆增上緣來看 因禍得福來看;破壞我們 是從讓我們受苦 來看;所以陷害 跟 成就 是兩者都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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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以舉體全理,事方成故,即泯而存也。

六、以事舉體全成理,無不蕩盡故,即存而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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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

五、以舉體全理,事方成故,即泯而存也。

舉體 就好 整個水體 成就了浪相,因為舉體的空性 成就了事,因為 事的體性具足全理空性,因為 理可成事,故事可以成就出來,所以因為理體上故冺 但是有理故成事故稱為存!

也就是因為冺故,故能產生出存;故理能事,故稱理冺故 事就成就出來存在!

這邊跟第二 相似,但是第二 是事具理故 故事冺,這邊第五 是說 因為理故 可以成就產生事,是具有事的冺(空)故,故能成就出 理能成事 的現象出來!

好比 法會 你不必執著 法會要怎樣辦,因為太執著 就法會的因緣就不成就!

好比 二僧要朝普陀山,一僧貧僧 一僧富僧,富僧 說要去朝普陀山 要規劃路途上種種的吃飯 車馬 過路住宿等等的因緣 才能成行,貧僧 不看那麼多的執著 心想 去就好,船到橋頭自然直!結果 貧僧 去了 回來了,還帶 普陀山的紀念品給富僧,而富僧因為執著要種種的資源才能成功成行,結果 都還沒成就 朝禮普陀山之行!

所以 法會 就隨順因緣,去辦就好,看狀況調整就可以成就;如果因為 人手不足 資源不足就不辦 那就真的辦不成!

 

六、以事舉體全成理,無不蕩盡故,即存而泯也。

第六 跟第五相反,這一段 因為事存故,故必不離理的緣起空性,故 事冺!

好比 浪相 的舉體 必定是水性,不必消除蕩盡浪相,不離浪相本身具足冺除浪相的水性!

前面是從 空即是色,這一段是 從色即是空;事相 全部就是那個理體,故 事相還存在時 也就是具足理相,也就是 存在的時候也就是同時是冺除不存在之時!

上面兩個是 從 冺而存 跟 存而冺,是從不同的角度意義來看的,

上面第五 --事雖是理體空性 冺除不存 但是雖有冺除之性 不離能成事存之相;

這裡第六--事 雖舉體是空 不用蕩除掉 事相之存,但是 同時本具空性而冺不存性之相!

這兩種合起來 就有重重無盡的妙義在其中!

故 五跟六 是一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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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以二義相順故,即泯俱存。

八、相奪故,即存、即泯俱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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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

七、以二義相順故,即泯俱存。

上面 五跟六 這存冺兩義 相順,也就是互相成就,互相皆存!

好比 兩種事法,可以互相成就,好比 立法院中 兩黨 可以互相成就!

這一段是二法 既是冺除 也是成就!

相順也就是 冺除即成就,是互相成就 不可思議,即冺即存 兩個都存在!

 

八、相奪故,即存、即泯俱泯也。

上面第七說 五跟六 這存冺兩義 相順,也就是互相成就,互相皆存!

這裡第八說 五跟六 這存冺兩義 相奪,也就是互相冺除,互相皆奪 消除!

這一段是二法 既不是冺除 也不是成就!

好比 兩種事法,可以互相消除冺絕,好比 立法院中 兩黨 可以互相相奪 互相冺除 互相消滅!

 

相奪也就是 冺除非即成就,兩者間不是互相成就 不可思議,即冺即存 兩個都冺除不存在!

 

以上兩者 好像 夫妻 互相傷害 也是互相成就之時,傷害之時失去和睦 就會成就兩者間互相反省和睦之道之時!

第七是兩者間 傷害跟和睦同時具存,第八是兩者間 因為有和睦故傷害不可得 也因為傷害就不和睦故也是不可得!

這兩者 就看你用哪個角度去看緣起的事相,這就產生智慧深入 才能看到八種角度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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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以前八義同一事法,存、亡自在,無礙俱現故也。

十、以同時相奪義故,無不盡圓融。逈超出情表,亦深思可見。

單存、單泯等十義,準前思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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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

九、以前八義同一事法,存、亡自在,無礙俱現故也。

前面 八種義理角度 其實都是同一的法界緣起之事!

好比前面說的夫妻傷害同一事法 具足八種角度義理可看,當下都具存跟亡 觀察自在無礙的關係!故說 前八義 互相無礙 成就一總相 不離具現這八義的別相同時具顯現!

好比 一山總相 具足山中一二三四五六七八種類樹相事法的別相!

從總相一山來看 則樹亡不存,從別相八種樹的別相看 則樹存,你看一山之時同時顯看一山八種樹相 都同時具現!

這一段是拿前面八個出來講,好比毛巾 你可以從一毛巾的存 跟 冺 還有具存具冺 非存非冺 冺而存 存而冺 存冺相順 存冺相奪 這個八義來看!這八義顯順來看!

這一門 是以華嚴六相 成相跟壞相來看,這一段是 成相之門!

下一段是從壞門來看!

也可以成時 也就是壞時之時!

 

十、以同時相奪義故,無不盡圓融。逈超出情表,亦深思可見。

同一法界緣起來說 窮窮無盡 不可說不可說,不可只以前八義思維可說!以法界緣起本身就超情絕見,不可說故,故 八義同時互奪 超情絕慮 圓融不可說!以表此義!

前面第九 說總相 不廢顯 八種義理的別相顯現,但是 別相都具足 ,如果相奪這八相的分別 可顯總相不可說!

好比前面 一山總相 具足 八種樹種的別相,專看總相 則別相被奪 故不見別相;專看別相細節 則總相被奪 故不見總相!互相相奪不見,看一山具八種樹之時,不可說山 也不可說樹種,無一不重重無盡圓融不可說無障礙,超出情想表達!

這一段是拿前面八個出來講,好比毛巾 你可以從一毛巾的存 跟 冺 還有具存具冺 非存非冺 冺而存 存而冺 存冺相順 存冺相奪 這個八義來看!這八義都不可說就是毛巾這個法界緣起來看!因為毛巾 這八義都相奪,都沒有以後,這毛巾是虛妄 不可用語言文字去思維!

如人飲水 冷暖自知,不可以語言文字去說,超情絕慮 想要強迫去說冷暖都是錯的,因為冷暖都不可心思口議的!

這一門 是以華嚴六相 成相跟壞相來看,這一段是 壞相之門!

上一段是從壞門來看!

也可以成時 也就是壞時之時!

 

 

 

單存、單泯等十義,準前思之。

前面十義 可以單從存的角度顯十義,也可以單從冺的角度去顯十義,細細觀察思維!

如心經上說 無眼耳鼻舌身意,也就是 眼耳鼻舌身意;就因為是空義故,故一切法得成,故無眼耳鼻舌意之時 也就是不廢眼耳鼻舌身意事法之時!你可以從單存眼耳鼻舌身意來看十義,也可以以單冺的無眼耳鼻舌意的十義來看!

單 就是單從 理 或是單從 事 來看 去做十義去發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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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事事相在門,

諸法緣起,力、用相收亦有十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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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

第四事事相在門,

諸法緣起,力、用相收亦有十義。

前面第三 是以存冺具足 空有二締的角度去看,這一段是以 事事無礙,一事跟一切事 都同時相上具在地角度來看,舉例來說:

華嚴六相,總相在 也同時 別相在;好比 一山中有無量樹木,一山是山相 是總相;一一樹 是樹相 是別相;一山顯時同時具足無量樹顯,兩不妨礙 兩相具足!

諸法緣起的道理,除了 體大以外,因為體性不可見,但是要知 緣起 需以 用大 也就是力 跟 用相的相大 來展現,用大可知但不可見 如因緣,相大可見可知 如果報!同時因緣果報同時具足!

第四門 不再談理,而是 直接從事事無礙的層次來講了!

好比 第一重浪 跟 最後一重浪 乃至一切浪 都可以互相攝受起來,可以從有力 無力來看,好比 一有力 則一切無力,一切有力 則一無力!

好比 講師 跟 講堂中的學生們,講師有力 就是 講師有力 學生們無力,沒有講師則 一切學生不成立;若只有講師 沒有學生們 則講師也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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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眾緣起法,於中若無一緣,餘一切緣全不成故,是故即一緣有力能攝一切,餘並無力攝在一中,即一現多隱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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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

一、眾緣起法,於中若無一緣,餘一切緣全不成故,是故即一緣有力能攝一切,餘並無力攝在一中,即一現多隱也。

好比 手錶 要靠 秒針 時針 分針眾緣才能成立,若 當中缺了任何一緣,則一切就沒有力 就不能成立 手錶這個法!

所以 一有力 則能攝受一切,則一現故 則多隱除了!

餘 就是多,一去攝受其他的餘,一顯現則餘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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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以多唯一故,是故即多緣有力而能收一,一緣無力攝在多中,即多現一隱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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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

二、以多唯一故,是故即多緣有力而能收一,一緣無力攝在多中,即多現一隱也。

這一段好像 手錶 要手錶的多針都要成就 才能成就顯現手錶中一針的作用!

所以第二是跟第一相反,這裡是多有力 則一無力,其他的法當中 都有這一個一,好比 要靠所有手錶的多針 才能顯現其中一針的作用,所以一的緣無力隱藏起來,多的緣有力故顯多,故多現一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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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由前二義不相離故,無礙俱現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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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

三、由前二義不相離故,無礙俱現也。

這裡 前面兩個一 跟 多 是同時存在,一現多隱 跟 多現一隱 都是同時具存在,好比 多針之用 跟 一針之用 在手錶來講都是同時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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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以各相形奪無不盡故,即非隱、非現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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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

四、以各相形奪無不盡故,即非隱、非現也。

這裡用相奪的角度去看,以一針之用 跟 多針之用 相互相奪破壞,故非隱非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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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由有力攝他時,必無力入他故,現即隱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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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

五、由有力攝他時,必無力入他故,現即隱也。

這是 你有力 去攝受其他時,必定一無力入他 顯現之時 也就是隱藏之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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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無力入他時,必有力攝他,故隱即現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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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

六、無力入他時,必有力攝他,故隱即現也。

當你無力 去攝受其他時,比定一有力去攝受他之時,隱藏之時 也就是顯現之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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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俱攝無俱入,故隱、顯俱現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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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

七、俱攝無俱入,故隱、顯俱現也。

好比 講師 學員 同時互攝時 也是同時入時,故 隱顯具現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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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俱攝俱入必不俱,故隱、顯斯絕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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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

八、俱攝俱入必不俱,故隱、顯斯絕也。

好比 講師 學員 同時具攝時 也是同時不是入時,故 隱顯具亡時!

這是從前八個都可以說 可以理解的角度去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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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以前八義同一緣起故,自在俱現前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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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

九、以前八義同一緣起故,自在俱現前也。

前八個義 是同一緣起 可以互相成就時,就是八義具現時!

這是從前八個都不可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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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各相形奪超然無寄,圓融絕慮也。

亦深思會意,可以準知。

又單攝、單收入等十義,準前思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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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

十、各相形奪超然無寄,圓融絕慮也。

前八義 雖是同一緣起,但是緣起不可知不可見相奪,超然不可知不可見,圓融之時 不可思慮!

 

亦深思會意,可以準知。

又單攝、單收入等十義,準前思之。

如果能深思這些義理,就可以準知法界緣起的道理!

這單攝 單收 都是可以從單可攝入說 單不可說攝入收不可見 從十義去思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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